内蒙古准格尔旗露天煤矿土地复垦滞后 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2023-02-28 15: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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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城市金融报报道 作者 | 李岩 编辑 | 白静

我国《土地复垦条例》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谁损毁,谁复垦。然而,记者在内蒙古准格尔旗发现,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城煤矿)获益后不履行义务,不仅征用临时用地到期后不予复垦,更是偷排废水致使村民饮用水源硫酸盐超标1.8倍。

当前,古城煤矿土地和环保事件或已成为一起企业违规违法、地方政府监管不力的典型案例。

01“临时用地”7年不能复垦 合同暗藏猫腻

古城煤矿始建于2004年,2012年3月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煤局字〔2012〕94号)《关于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方案(变更开采方式)的批复》,同意古城煤矿由井工开采方式变更为露天开采方式,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井田面积28.3860k㎡。

2016年6月14日,古城煤矿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二长渠村民委员会签订《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矿露天开采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临时征用二长渠村窑沟社6281.22亩土地用于煤矿露天开采。

古城煤矿与二长渠村民签订的用地合同(村民供图)

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露天采煤区临时用地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复垦,经验收合格后将土地交还原农村集体经济。

鄂国土资发【2012】76号文件合同范本

另外,2012年5月2日,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鄂国土资发【2012】76号《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露天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每期采矿用地期限不超过两年,完成采矿和土地复垦的实施周期不得超过5年。

截止2021年6月14日,二长渠村的临时用地已经到了5年期限,如今已是第7个年头,二长渠的村民至今没有收到返还的土地,也致使这6000余亩耕地无法复垦。

值得注意的是,鄂国土资发【2012】76号文件中清晰地附了一份“露天采矿用地合同(范本)”,范本中明确约定了露天采矿用地位置面积、用地补偿、用地期限和土地复垦的详细内容。

但记者在一份当地村民提供的“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矿露天开采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书”中看到,并没有关于“用地期限和土地复垦”的具体约定内容。

古城煤矿此举,不知与7年后二长渠村百姓6000余亩土地无法复垦有没有直接关系?

截图自准旗矿区事业发展中心文件

准格尔旗矿区事业发展中心在给记者的回复中称,目前古城煤矿临时用地仍在使用期内,未过期。

02地下水硫酸盐严重超标 三份蹊跷的检测报告

除了无法复垦的土地,最让二长渠村民担忧的是,古城煤矿将废水排入一处存水池,而村民的饮用水井近在咫尺,村民遂将井水拿去做了检测,结果显示,村民的生活饮用水硫酸盐严重超标。

污水与村民饮用水井近在咫尺(村民供图拍摄于2022年10月)

一份2022年4月20日,由准格尔旗泰禹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显示:纳日松镇二长渠村窑沟社移民新村供水井出厂水硫酸盐检测值为672.56,标准限值为250,显示为不符合。

村民提供的检测报告

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GB 5749-2006)中的要求,硫酸盐含量限值为(mg/L)≤ 250,与二长渠村村民提供的检测报告标准限值一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关于硫酸盐的限值

而据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给记者出具的一份《调查处理报告》中显示,古城煤矿提供2022年5月13日由内蒙古中空环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坝内水质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020-2020)回用要求(其中硫酸盐检测值为442,标准限值为500)。

准旗生态环境分局提到的古城煤矿的检测数值

该份《调查处理报告》还称:我局环境监测站于5月25日出具报告显示硫酸盐检测值为303,与2020年3月17日准旗疾控中心检测值315.5相近,故不存在污染现象。

准旗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站的检测值

值得注意的是,古城煤矿关于硫酸盐的检测依据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显然与村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依据相去甚远,当地村民表示此处水井是村民的饮用水井,应该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份截然不同的检测数值,到底是有人人为作假,还是在刻意规避什么重要信息?记者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当地村民表示,古城煤矿自技改以来,由原来的井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但是曾经井下开采时遗留了许多矿井水,在露天开采时当挖到以前的井下巷道就会触发矿井水外排,古城煤矿将这些矿井水存放在一处企业修建的储水暂存坝内。

据了解,生活饮用水中硫酸盐超标,人体饮用后会出现的最主要生理反映是腹泻、脱水和胃肠道紊乱。

准格尔旗能源局在给记者的回复中称,古城煤矿于2022年11月18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颁发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蒙)MK安许证字【2022】K011。

也就是说,自2012年古城煤矿技改以来,10年后才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村民透露,古城煤矿自2007年建矿以来就以技改为由长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实际情况是该矿2012年就已经完成技改。

准旗能源局回复文件截图

据了解,目前准格尔旗共有煤矿130座,总核定产能35145万吨/年,其中井工煤矿64座,露天煤矿66座。

露天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土地复垦滞后和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露天煤矿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

露天煤矿复垦难,主要原因在于,煤矿还处于被动应对督导检查的层面,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工作低效、质量不高等问题尤为突出,与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当地村民认为,古城煤矿长达10年才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征占临时用地复垦滞后以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显然违背了相关法规,再加上政府部门监管缺失,村民担心,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回收无望。

因为,古城煤矿似乎从7年前那个签订合同的日子就已经“布局”好了一切。

内蒙古自治区多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开一处矿山、毁一片草原、损一方生态”现象十分突出。

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类生产矿山投入约百亿元,完成环境治理面积约712平方公里。同时,自治区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绿色矿山动态监管,确保矿山修复成果可持续,今年以来更是将142家矿山企业剔除出绿色矿山名录,实现“绿则兴,不绿则退”。

但这些在准格尔旗似乎效果并不明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草原保护与建设进入历史最严、最佳时期,此次准格尔旗古城煤矿暴露出的问题,表明准格尔旗相关部门的监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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